金朝时,元好问到镇平县担任县令。他上任第二天,就遇到了一宗奇特的卖地案。 这天一大早,有人前来告状。元好问接过状纸一看,状纸上写道:现有本县金家庄村民金二状告本村秀才金诗书,金诗书虽饱读圣贤之书,但不行圣贤之礼,四体不勤、五谷不分,以致家道中落,沦为赖皮。其父生前曾将村东三亩三分地以五百两纹银卖给原告金二,但其父死后,金诗书耍赖死不认账。望大人明断是非,替小民金二做主。 元好问看罢状纸问金二:“你说金诗书父亲生前把地卖给你,可有卖地契约?” 金二连忙从怀里掏出卖地契约,交给元好问。 元好问看了一遍,见契约上卖地因由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