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冯梦龙的《智囊》之中,记载了孔子诛少正卯的小故事,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也做了简单的释义,但是里面讲到了孔子向子贡解释诛少正卯的五点理由,在今天仍然有借鉴的意义,分享给大家。
故事原文:
子贡进曰:“夫少正卯,鲁之闻人。夫子诛之,得无失乎?”
翻译过来就是,子贡向孔子进言说:“少正卯是鲁国名望很高的人。老师您杀了他,会不会有些不合适啊?”
面对子贡的提问,孔子是这样回答的。
孔子曰:“人有恶者五,而盗窃不与焉:一曰心达而险,二曰行僻而坚,三曰言伪而辩,四曰记丑而博,五曰顺非而泽。此五者,有一于此,则不免于君子之诛,而少正卯兼之。此小人之桀雄也,不可以不诛也。
翻译过来就是,孔子说:“人有五种罪恶,而盗窃与之相比还算好的行为: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为人阴险,第二种是行为乖僻反常却固执不改,第三种是言辞虚伪无实但却十分雄辩并能动人心,第四种是所记多为怪异之说但是却旁征博引,第五种是顺助别人之错误还为其掩饰辩白。一个人如果有这五种罪恶之一,就难免被君子所杀;而少正卯同时具备这五种恶行。正是小人中的奸雄,这是不可不杀的。”
我们把这五点理由对比翻译,就好理解了。
第一种是心思通达而为人阴险,心达而险;
第二种是行为乖僻反常却固执不改,行辟而坚;
第三种是言辞虚伪无实但却十分雄辩并能动人心,言伪而辩;
第四种是所记多为怪异之说但是却旁征博引,记丑而博;
第五种是顺助别人之错误还为其掩饰辩白。顺非而泽;
孔子之所以和少正卯有矛盾,主要因素还是为政处事的观点相差太大,信仰的分歧,导致的或许不仅仅是口仗,而是明刀明枪的生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