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时期有一个鲁国人,叫曾子。
有一天,曾子的妻子要去集市,她出了家门没走多远,孩子就哭喊着从身后撵了上来,吵着闹着要跟着去。孩子不大,集市离家又远,带着他很不方便。因此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:“你回去在家等着,我买了东西一会儿就回来。回来以后我杀猪给你吃。”这话倒也灵验。她儿子一听,立即安静下来,乖乖地望着妈妈一个人远去。
曾子的妻子从集市回来时,还没跨进家门就听见院子里捉猪的声音。她进门一看,原来是曾子正准备杀猪给孩子做好吃的东西。她急忙上前拦住丈夫,说道:“家里只养了这几头猪,都是逢年过节时才杀的。你怎么拿我哄孩子的话当真呢?”
曾子说:“在小孩面前是不能撒谎的。他们年幼无知,经常从父母那里学习知识,听取教诲。如果我们现在说一些欺骗他的话,等于是教他今后去欺骗别人。虽然做母亲的一时能哄得过孩子,但是过后他知道受了骗,就不会再相信妈妈的话。这样一来,你就很难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了。”
故事意义:曾子用言行告诉人们,哪怕对孩子,也应言而有信,诚实无诈,身教重于言传。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。父母的言行对子女将来的成长起很大的作用,所以有见识的家长在孩子面前处处以身作则,以培养他们良好的品德。曾子这样做完全是正确的,他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、诚实待人,别看杀了一头猪,眼前利益受损,但从教育子女的长远利益看,大有好处。